由動力設備、工作組織以及動臂、轉臺、底盤等組成動臂為多節拼裝桁架結構,調整節數后可改動長度,其下端鉸裝于轉臺前部,頂端用變幅鋼絲繩滑輪組懸掛支承,可改動其傾角。也有在動臂頂端加裝副臂的,副臂與動臂成必定夾角。
起升組織有主、副兩卷揚體系,主卷揚體系用于動臂吊重,副卷揚體系用于副臂吊重。轉臺通過反轉支承裝在底盤上,可將轉臺上的悉數重量傳遞給底盤,其上裝有動力設備、傳動體系、卷揚機、操作組織、平衡重和機棚等。
動力設備通過反轉組織可使轉臺作360°反轉。反轉支承由上、下滾盤和其間的翻滾件(滾球、滾柱)組成,可將轉臺上的悉數重量傳遞給底盤,并確保轉臺的自在轉動。底盤包含行走組織和行走設備。
前者使起重機作前后行走和左右轉彎;后者由履帶架、驅動輪、導向輪、支重輪、托鏈輪和履帶輪等組成。動力設備通過垂直軸、水平軸和鏈條傳動使驅動輪旋轉,從而帶動導向輪和支重輪,使整機沿履帶翻滾而行走。